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县委等上级机关和本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好领导批示、交办事项,逐步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日前,余庆法院在原《督查制度》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制度”共十条,集规范性、操作性和实用性于一体。内容包括:督查督办工作范围、督查督办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期限、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对上级机关及本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上级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等八个方面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了督办事项从立项、送审、转办、承办、落实等各个环节的督查督办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督办事项五日内报送次审意见,一月内报送处理结果的督查督办工作期限;进一步加大了对未按制度规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期限及时办理、报送督办事项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
该“制度”的出台,将更加有利于我院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推动我院督查督办工作再上台阶夯实了基础。
(撰稿人 汪 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