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怀恨二十余年
农妇电杀夫弟未遂被判刑
近日,余庆法院审结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矛盾对夫弟怀恨二十余年,意图电杀夫弟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56岁的被告人李某系余庆县构皮滩镇瓮脚村村民,被害人吴某系其夫弟。因李某认为父母不公平,与吴某于二十余年前发生矛盾纠纷,其后长期不和,李某一直怀恨在心,伺机杀掉吴某。2014年9月的一天夜里,李某从家里携带插板、电线等作案工具来到吴某家中,趁吴某一家熟睡之机,将电线接通电源意图电杀吴某。吴某被电击醒后与随后惊醒的妻子一起将李某推出屋外,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被告人李某因家庭矛盾心生怨恨,主观上产生了杀死吴某的想法,客观上实施了电击吴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的反抗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鉴于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本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撰稿人:何汶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