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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拒执行父子同被司法拘留
发布日期:2016-12-14访问次数: 作 者: 杜金梅 信息来源: 研究室 字号:[ ]


  2016年12月12日,余庆县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毛某尧和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法院执行的毛某奎父子俩分别司法拘留十五日。

  梁某荣与毛某尧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一案,2009年余庆法院受理后,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毛某尧支付梁某荣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款18万元的调解协议。法律文书生效后,因毛某尧未履行给付义务,梁某荣依法向余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院两次执行和双方两次达成和解协议,共兑现执行款项32700元,后毛某尧一直未予履行。2016年9月,梁某荣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人员虽多次找到毛某尧作思想工作,但毛某尧均以自己收回工程款后再支付等进行推诿,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12月12日,余庆法院执行人员到松烟镇被执行人毛某尧处,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清理,并对毛某尧实施司法拘留。在对其实施拘留过程中,其子毛某奎言语过激,扬言要炸法院。后又以愿意代为支付执行款为由与法院周旋约3小时,故意拖延法院执行,致使执行受阻。因此,余庆法院决定对毛某尧、毛某奎父子两人实施司法拘留。

  今年1月以来,余庆法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依法打击执行中各种阻挠执行的行为。目前,已司法拘留100人次,通过对规避执行、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执行完毕44案,部份执行25案,涉案金额840万余元,有力地保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执行工作质效,为确保实现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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