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余庆县法院执行法官来到位于构皮滩镇的第三人民法庭,集中发放执行案款,兑现48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款458523元。
据悉,被拖欠工资的48名农民工原受雇于余庆县某木业公司,因该企业资金链断裂,拖欠了48名农民工工资合计655032元。经过县法院调解,该企业于2016年年初兑现了拖欠工资总额的30%即196509元,鉴于该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所欠余款经双方协议由企业经营一年之后进行支付。到期后,该企业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工资,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临近春节,为保障农民工切身利益,及时领取工资,余庆法院受理该案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行力量开赴被执行企业驻点开展工作。连续三天,驻点的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多次沟通协调,反复释明法律后果,最终说服股东私人筹措资金垫交46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实现执行到位。
根据余庆法院2017年“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的部署,该院将在春节前后“强执一批”、“拘留一批”。截至目前,已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25案次,冻结金额300余万元,查封被执行人房产8宗、车辆12辆,对6名顽固不化的“老赖”司法拘留,其中有2人认识并改正错误,履行完毕法律义务获提前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