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余庆县白泥镇下里村的杨某以大哥、三哥砍毁其果树、损害其蔬菜为由,将大哥、三哥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同胞亲兄弟为什么会这样?承办法官通过当事人的诉说、村委会了解、察看侵权现场,找到了纠纷产生的缘由。
原、被告的父母共生育了四个儿子。1994年,老大、老二、老三均已成家各自承包了土地,但老四即本案原告未成家,与父母亲共同居住,三人承包的土地登记在以原告为户主的名下。父母去世后,二被告认为父母原承包的土地是遗产,应由兄弟四人平均分配,原告不予认同,由此引发纠纷。经下里村委会调解未能化解,兄弟之间积怨甚深。
找准了矛盾根源,法官陷入了沉思,如果对本案简单地作出裁判,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兄弟间的矛盾,甚至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只有从法与情之间的切入点,找到合法、合情、合理、公平的解决办法,才能让兄弟间“化干戈为玉帛”。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从法的角度,找到以往相似案例的卷宗,用实际案例向二被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使二被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从情的角度,法官对原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原告意识到兄弟亲情的重要性。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愿意对父母原承包的土地进行不均等划分,但存在村委会对分配方案是否认可、今后是否会引发新的边界纠纷而顾虑重重。为打消双方的思想顾虑,法官领着当事人与村委会三方沟通协调,让当事人吃上定心丸。接着,又联系测绘公司测量土地面积,按兄弟间达成的分配方案确定具体丘块,按丘块定桩并进行坐标定位。杨某当天撤回了排除妨害案起诉,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兄弟感情的裂痕得到了修复。
(供稿:李明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