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余庆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德辉亲执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被告某公司承建了余庆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实训楼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被告将该工程的消防部分发包给徐某某完成。消防工程完工后,经遵义市公安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被告与徐某某进行结算,并出具了一张20万元《欠条》给徐某某。2016年,徐某某不幸因病死亡,其亲属多次向被告催收未果,无奈之下便一纸诉状将被告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支付工程款20万元及利息。开庭前,余德辉仔细阅卷并制定了庭审提纲;庭审中,余德辉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庭审秩序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调解环节,由于原告情绪激动,余德辉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给当事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该案得以成功调解。
该案是余庆县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一个缩影,充分体现了院长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院庭长办案,让精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让院庭长的司法智慧直接体现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有效提升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增进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认同和支持,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供稿:李国友、陈晓洪 编辑:唐运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