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余庆县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四个转变”着力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质效,积极应对案件大幅增长、新类型案件持续增加。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指标增比进位。
一是审判构架由“部门架构”向“团队架构”转变。落实司法责任制,打破庭室业务主理架构,组建五个新型审判团队、19个办案单元,院领导、员额法官分任团队、单元负责人,让审判精英回归一线办案。实施双向选择、优化人员配置,一线审判力量从34人增至46人。落实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机制,突出带头作用和法院特色担当精神。院庭长办理案件1704件,占71.72%。
二是分案方式由“轮流分案”向“智能分案”转变。启用智能分案系统,综合分析案件难易程度、审判进度,智能调配分案,解决传统分案模式,工作量与办案进度畸轻畸重和结案率不均衡弊端。科学运用现有审判资源,鼓励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1至6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376件,审结1778件,结案率74.83%,同比分别上升22.10%、26.73%和2.74个百分点。法官人均结案65件,同比增加26件。
三是审判管理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变。建好网上立案后台管理、案件合理审限、法官办案辅助、文书检测等16个系统,推进审判管理平台优化升级。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侧重于对目标任务完成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抓好审判核心数据和关键指标均衡发展,确保每一个案件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优质“出炉”。1至6月,无超审、执限和超期羁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
四是质效监督由“法官评查”向“机制管控”转变。修订岗位目标考核、案件质效考评、错案责任追究等10项机制,依托审判质效系统数据信息,有效管控案件质效,避免人工逐案评查费时费力、认识差异等缺陷,确保监督的科学性。1至6月,诉讼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72.18%、调撤率67.72%、当庭裁判率98.11%、服判息诉率86.85%;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93.77%、标的到位率46.15%%;案件优良率99.67%、无不合格案件。13项主要审判质效评估数据均优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供稿:汪汀 审核:唐运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