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余庆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7)余法执悬9号
在本院立案执行的(2016)黔0329执310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刘志刚逃避执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志刚的基本情况:
刘志刚,男,汉族,1969年2月8日生,住余庆县乌江北路163号,身份证号码:522129196902080011。
凡是向本院举报刘志刚藏匿处并能使本院找到刘志刚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向本院举报刘志刚的财产线索使执行标的额部分执行(全部标的额50%以上)的,奖励举报人10000元;向本院举报刘志刚财产线索并使本案标的额全部执行的,奖励举报人15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18085237464 18085237496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