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人大
余庆政府
余庆政协
余庆政法
余庆党建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法院介绍
法院动态
法院公告
审判工作
法院管理
法院风采
法律援助
法院文化
法治论坛
首页
>
法律援助
>
诉讼手册
诉讼费缴纳标准
发布日期:2018-01-11
访问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案件类型
缴纳标准
计算公式
收费依据
财产案件
标准额(万元)
比率(%)
速算数(元)
诉讼费 ‖ 标的额 × 比率 + 速算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 黔价费(2007)70号文件
≤1
0
十50
1-10(含)
2.5
-200
1-20(含)
2
十300
20-50(含)
1.5
十1300
50-100(含)
1
十3800
100-200(含)
0.9
十4800
200-500(含)
0.8
十6800
500-1000(含)
0.7
十11800
1000-2000(含)
0.6
十21800
>2000
0.5
十41800
离婚案件
20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300元/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
60元/件
劳动争议案件
10元/件
行政案件
50元/件
知识产权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每件交纳8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管辖权异议案件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60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余庆县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中国·遵义·余庆
地址:贵州省余庆县城方竹路 邮编:564499 邮箱:zfyanjiushi@163.com
电话:0851-24621370 立案咨询:0851-24624901 信访接待:0851-24624901 纪检监督:0851-24725004
网站建设:贵州新网科技 运行管理技术支持:余庆县政府信息中心